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将以上进行复刻录制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行为
互联网文化活动又分为两大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众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大道2123号龙珠广场1504室
协助办理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许可证延期
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书)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申请经营范围产品的内容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予以整改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上海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