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退工备案登记手续。从2016年5月1日起,本市户籍劳动用工备案和来沪人员就业登记相关业务正式纳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人一证通”自助经办平台办事范围。
2、问:网上办理招退工手续,身份证号码输入时要注意什么吗?
答:在网上办理招退工手续时,请准确输入需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如有英文字母X,无论大小写输入,系统都会进行辨识。
3、问:网上办理时输入错误可以撤销吗?
答:信息输入时发生错误,可按“取消”键,修改或重新输入信息。输入完毕按“确定”键,系统会提示进行二次核对,如发现错误,可按“取消”键撤销之前输入的信息。系统暂未提供已办理成功信息的修改、撤销功能,单位用户如需办理此项业务,仍由备案区劳动力资源窗口接待受理。
4、问:如何通过网上招退工自助经办平台办理调档、转档手续?
答:有档案保管资格的单位,在自助经办平台为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时,可以选择需要调档;办理退工手续时,可选择通过备案区就业促进中心进行转档。系统在招退工手续办理成功后,会将调档、转档需求反馈给备案区的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对信息进行处理。单位经办人请保证正确的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联系区工作人员了解调档、转档进度。
5、问:如何查询已经办理的招退工信息?
答:在自助经办平台的招退工功能界面内**“信息查询”后选择“招退工一周信息查询”任务栏,系统将可以查询任意设定时间段内(最长7天)单位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办理的招退工登记备案信息。选择“招退工个人信息查询”任务栏,则可以根据输入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个人在单位的最近招退工信息。所查询的招退工信息还可以在“打印服务”中打印留存。
6、问:网上办理退工手续后可以直接打印《退工证明》吗?
答:单位在本市户籍人员退工信息备案成功后,可以在自助经办平台上直接打印《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退工证明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后,第一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二联由用人单位留存。单位可在自助经办平台上**“打印服务”的“本市人员退工证明”任务栏,通过“退工时间段”“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的输入,打印所需要的本市人员退工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后交被退劳动者本人。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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