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设立登记时,如何准备主体资格公证证明?
1. 外商设立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Z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2. 而外商设立公司的境外非自然人投资者,应提供境外T资公司注册证书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国外的营业执照一般叫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Certificate of Formation等。
境外投资公司的注册证书需经当地所在国家公证机G公证,再经外交部认证,Z后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 而外商设立公司的境外自然人投资者需要提供护Z或长期居留证明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经当地公证机G公证后再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Z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常见公证的海外主体商务类文件类型有:
1.公司注册证书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也叫做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2.公司存续证明Good standing,也叫做Certificate of Account Status;
3.银行资信证明Bank letter;
4.公司规章细则 Corporate Bylaws;
5.公司决议Adoption of Corporate Resolution;
6.董事会决议Board Resolution;
7.会议纪要Minutes of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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