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善说,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这是律师给公众留下的印象。口头语言表达是律师对外输出思想、观点的主要方式。
律师的口头表达首先要准确。
法律严谨且严密,每一个法律用语有特定的含义,即使相似词组其内涵也大同,比如 “从轻”和“减轻”,“发问”与“讯问”。
其次,律师表达要简洁,尤其在法庭上。
大道至简,在法庭上,律师发言应简洁明快,忌啰嗦。阐述法理、事理、道理深入浅出,有条理有层次,让人听得清,听得明白,乐意去听。真正的庭审高手,不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放飞自我,而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准确送达法官大脑并让其接受。
再次,律师口语表达要通俗。
律师说话要让当事人听得懂,学会将特定法律名词翻译给当事人,比如“孳息”“累犯”。另一方面,律师还要将当事人的语言转化成法言法语,与法官、检察官进行交流。律师所做的是双向翻译。
最后,律师发言要拒绝冗长。
法庭上,法官对律师的长篇大论缺乏耐心,有时候甚至直接打断。权威机构统计数字表明,听众的耐心是平均15分钟。所以,在正式场合下,律师要尽量把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常见法律论坛上,律师麦霸登场,说东说西说南又说北,把听众惹烦了、惹怒了,即使发言有价值,也被不良情绪抵消。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上海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