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公司首次做账期间不允许超过18个月,从第二年起是12个月。
2、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税表之后,一个月内需要进行报税,逾期不报,将会产生至少$1200的罚款。如有罚款还不处理,将会收到传票。
3、凡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提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可被罚款HKD10000元,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
4、提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 高刑罚为罚款HKD50000元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3年。
5、香港税务局对香港公司有7年追溯权,香港公司的业务记录须自交易完结后,保存至少7年,任何人士如没有保存足够记录备查,可被罚款 高达HKD10万元. ——香港税务局官方通知。
所有责任由董事承担。一直不理会,欠了政府部门的款项,香港的出入境署是有登记的,这样对以后进出香港会有一定的影响。也都会在香港政府留下黑名单记录,对董事股东及其子女以后在香港的投资、留学、旅游签证、移民等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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